生活报讯 (记者张立) 2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发放消费券、新车补贴系列促进消费措施。
每年适时组织开展“焕新生活龙江惠民家电节”“惠动金秋汽车节”“龙江名店流动商城”“热购龙江年货大集”等活动,推动全省扩大消费。创新线上促消费活动,推广“线上引流+实体消费”新模式。组织“双品网购节”“新米节”“网上年货节”等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促消费活动拓展消费空间。
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政府消费券发放政策,确定发放额度。今年省里根据各市(地)2021年9月9日至11月底实际投入情况,对哈尔滨市和大庆市给予已实际投入金额30%补助,其他市(地)给予已实际投入金额50%补助。支持各市(地)对居民购买新车(乘用车)给予补贴;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