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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5日,生活报记者从哈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相关政策,对2021年提交申请并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全额返还其2020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超出国家、省稳岗返还规定比例的部分由市级财政予以专项补贴。
对2021年12月31日前,按照《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已经审核通过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补发其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40%,无需再次申报。哈市人社局审核后,市财政局依据市人社局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人社部门,由市人社部门拨付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