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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哈市公办小学启动招生
来源:   编辑:周迎华   2022-06-10 16: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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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生活报记者从哈市教育局获悉,6月10日零时,“公办小学”招生报名通道开启。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0日。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延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延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 遵循“两个一致”原则

公办小学校招收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区、县(市)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细化“两个一致”要求或明确可视为“两个一致”的情况。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筹入学原则和办法,统筹原则和办法要广泛征求意见,得到家长和社会认可。

6月10日-20日统一网上报名

6月10日-20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报名信息采集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7月12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3日-14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

6月28日-7月8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月15-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方式和要求由区、县(市)教育局明确。

7月20-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家长报名步骤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市教育局服务号”,关注公众号。点击【招生公告】,查看各区【政策通告】【操作指南】,提前准备好报名资料及图片。点击【申请报名】进行报名操作。报名顺序不影响报名结果,建议家长错峰报名。家长请不要更换报名手机号码,避免错过消息通知和影响报名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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