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校园霸凌 岂能只骂老师
生活报首席评论员 孙剑波
四川西昌,15岁的学生在食堂打饭时,因为不让同学插队,发生争吵,结果一小时内被同学殴打两次,晚自习头部出血举手求助老师,遭到无视,最后从五楼跳下身亡。
这是一起非常恶劣的事件,曝光后,很多人都在怒骂“睁眼瞎”的老师,为什么看不到孩子头上的血,为什么不及时处分打人的坏学生,为什么不帮助报警?诚然,这老师的确有大错误,也应该受到行业规则和法纪的处理,包括校长也该严肃处理。
但是校园暴力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此起彼伏,每当发生,老师和校方的处理方式都如出一辙,只有舆论“炸锅”,被霸凌的孩子才能得到一点公正和补偿。在舆论没有沸腾的角落,还有多少孩子只能默默地忍受欺凌?什么问题都要靠舆论掀起风浪,然后才能解决问题吗?如果舆论不在场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期待校方解决好类似问题呢?
我觉得不太乐观。从现有的案例来说,霸凌者一般分为两类,一是校园混子,本身是学渣而且发育早,比一般同学显得孔武有力,二是有钱有势的学生,老师甚至校长都不敢惹。很多时候这两种特质集中在一伙人身上,那就更成了害群之马。老师为啥不管,重要的原因是怕惹火烧身,现在不仅校园霸凌时有发生,甚至学生殴打老师的事儿也不算鲜见,关键的校长和上级教育部门也不支持老师严管,老师挨打往往被轻描淡写,“孩子嘛教育一下就好了,别太追究……”一旦学生被老师“深刻教育”了,轻则道歉赔罪尊严扫地,重则解聘下岗甚至行业拉黑,彻底砸了饭碗。而校长那里呢,走职场的人既怕得罪权贵,又怕学校出了霸凌影响政绩,所以第一想法永远是能捂则捂,实在捂不住再硬着头皮处理。此种背景下,指望老师和校长主动处理好校园霸凌问题我觉得几乎没有可能。
要解决问题,首先要给老师以支持,平时要敢于批评学生,防微杜渐,其次要建立严格的规则防范“捂”和“盖”,有霸凌事件的分清责任不盲目株连责任人不无根据地加大对老师和校方处罚力度,但是有问题不上报的按窝藏和包庇犯罪分子罪严惩。同时不要把解决问题的责任完全推给学校,霸凌者往往都超过十四岁,老师对付不了,所在区域的警方应该建立一支专门的队伍预备随时出面抓人。
更重要的一点是要严肃法律,这又牵扯到那个被很多人诟病的“未成年犯罪分子保护法”,关于这个问题,坊间已经呼吁多年,不明白为何有关部门就是视而不见,未成年犯罪分子的权益比未成年受害者的权益更重要吗?看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几个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女孩霸凌了一个同学,以为受点批评教育罚点款就没事了,结果被判了十几年徒刑,都傻了!前一阵子还有两个消息,新加坡六名校园霸凌者不分主次全部鞭刑,马来西亚六个杀害同学的中学生全部被判了绞刑。这样的震慑力下,相信很多跃跃欲试的坏孩子都只能乖乖地老实做人。我们的呢?邯郸三个未成年杀人犯一个被判无期,另外两个被判十五年和七年,而且这案子审的悄无声息,大概主审官也觉得不够大快人心不好意思声张吧。这几个是到了十四岁,还有不足十四岁的,杀人后直接送回学校上学。法律威慑力不足才使得小坏蛋们肆无忌惮,好孩子人人自危,整治校园霸凌不能继续和风细雨,该整点猛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