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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气!我省五厅局解读龙江60条
来源:   编辑:周迎华   2023-09-11 11: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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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品质”认证企业可获10万元奖励“突出贡献人才”可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提气!我省五厅局解读龙江60条

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5日,省委宣传部组织相关厅局就《关于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以下简称《60条》)进行了集中采访。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市场监管局:“龙江品质”认证企业可获10万元奖励

据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刘伟东介绍,“创新两新政”涉及该局的任务主要有七个方面。

一、《意见》第2条:“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推动制修订省质量促进条例、食品安全条例等文件。持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推进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持续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行动。

二、《意见》第13条:“高水平推进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建设工作,打造标准化创新发展‘龙江样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工作台账、组建专家队伍、发动宣传攻势等方式,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助力“六个龙江”建设。

三、《意见》第24条:“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更大力度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聚焦平台经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部署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四、《意见》第25条:“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标志等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打击商标专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寒地黑土”“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商标违法行为,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

五、《60条》第25条:“支持企业质量和品牌创新。对新获得‘龙江品质’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市场影响力,持续扩大我省的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美誉度,促进龙江产业和服务提质升级。

六、《60条》第33条:“支持标准化创新。”有利于鼓励我省创新主体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主导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从而深度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秩序的建立,提升行业话语权,推动形成科技成果标准化、标准产业化。

七、《60条》第59条:“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对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完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等文件,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省人社厅:“突出贡献人才”可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据省人社厅副厅长何衍春介绍,省人社厅持续推动《60条》人社领域政策落实落靠,树立激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时进行分类评聘,不断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

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建立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科学评价机制,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改变片面将论文、著作、专利、资金数量等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的做法,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重形式向重内容转变,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对在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限制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单独成立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单独设置评审通过率,通过人员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兑现待遇。

通过创新评价机制,不求全责备、不论资排辈、不一把尺子衡量,引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面向科技前沿、产业发展、战略需求,潜心研究、攻坚克难。

优化社会保险参保服务,允许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按企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着眼调动职工积极性、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属于事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的,可为其直接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企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可为非事业编制人员缴纳企业年金,为事业单位吸引和留住更多的高端技术和管理创新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省财政厅:简化流程 推进政策兑现“再提速”

据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宇介绍,在政策拟定过程中,省级财政坚持把简化兑现流程,作为优化财政政策实施的突破口,推进政策兑现“再提速”,帮助市场主体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一是对于国家级平台认定奖励、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质量认证等免申即享类政策,市场主体无需申请,由相关政策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根据国家和我省发布的相关数据确定奖励对象,直接对政策主体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对于中国专利奖奖励、技术转移机构奖励等据实补助类政策,由相关政策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发布政策兑现通知,市场主体可根据通知要求报送相关佐证材料,将采取第三方绩效评价或专家审核等方式,合理确定奖励对象与支持额度,对市场主体给予资金支持。

三是对于战略研究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竞争性政策,由相关政策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发布申报指南,将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方式,确定支持对象并拨付资金。

此外,省级财政也将积级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发挥好天使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作用,围绕“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投资省内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项目,以更加多元的方式加大对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

省商务厅:更加重视智慧口岸建设

据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姜保国介绍,《60条》涉及商务领域的部分具体来看有三大特点:

一、更加重视平台载体作用。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等平台作用,是全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制定实施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方案,引入培育一批外资外贸龙头企业和行业标杆企业,打造产业聚集高地;推动自贸区开展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成果等具体举措的实施,将为着力建设创新龙江,推动全省创新发展增添动力。

二、更加重视政策引领保障。2022年全省共协调地方政府债券160余亿元,支持开发区150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今年年初以来,协调安排两批次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5.17亿元支持开发区9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开发区基本实现“七通一平”,国家级开发区基本实现“九通一平”。本次《60条》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极大提升全省开发区的发展活力。

三、更加重视智慧口岸建设。口岸作为全省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桥梁,现有27个国家一类口岸,赋予龙江经济“跑”起来新动能。本次《60条》将智慧口岸建设作为重点政策措施之一,以发挥“单一窗口”功能为抓手,支持“龙贸通”国际物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针对不同口岸类型,分类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打造高效一体的口岸运行环境。

省知识产权局:五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

据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邓璐介绍,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该局将构建配套完善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政策体系、保护体系。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制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等为牵引,大力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通过立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创新主体积极申请知识产权,大幅增加核心专利、知名品牌、优质地理标志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深化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运用,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能力。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高标准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和产业园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通过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打造区域知识产权高地,助力提升创新龙江建设效能。

《60条》提出的“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支持企业质量和品牌创新”“支持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省知识产权局将及时组织开展宣传解读,并按照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意见,明确政策资金兑现路径,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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