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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方案
来源:   编辑:周迎华   2023-09-11 11: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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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个人创业最高获20万担保贷款 开办企业事项压缩至4小时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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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记者从哈市人社局获悉,《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攻坚计划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助力实现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80%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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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收征管服务配套办法

落实税收征管服务配套办法和流程。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规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12月31日,且不可同时申领。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及时发放。

2

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提供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

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扩大哈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范围,持续提高发放规模。

3

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鼓励各区、县(市)联合高校院所、社会机构等建设或引进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各区、县(市)要积极推荐孵化功能完善、孵化效果好的创业孵化基地参加市级孵化基地认定,并将各区、县(市)创业孵化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对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入驻创业实体在孵期内销售额、纳税额、带动就业人数、孵化成功率、到期出孵率等情况,给与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地奖补。

4

拓宽灵活就业渠道

综合运用“企业开办直通车系统”,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件事”,将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社保登记、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银行预约开户7件开办事项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办理时间压缩至4小时以内。深化“个转企”改革,将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个体工商户优先纳入培育范围,建立“个转企”培育库。

实施直播电商助企行动,制定哈市支持直播电商(电子商务)共享基地(园区)示范创建政策,引导直播电商等新业态集聚发展,鼓励实体企业建立电商运营团队,开展新零售业务、提升新零售能力。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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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范围

继续实施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扩展至16-24周岁失业青年。主动邀请大中型企业加入见习队伍,开发见习岗位,确保全市2023年募集见习岗位8000个,组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3550人以上。

鼓励用人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按规定开展就业见习任务的单位,按哈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7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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