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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下月起实施
来源:生活报   编辑:周迎华   2023-11-22 12:33:19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下月起实施

让天更蓝水更清 空气更新鲜

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11月21日,在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伟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题进行了主旨发言,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奇昌回答了记者提问。

天更蓝 水更清 空气更新鲜

刘伟说,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现场驻办、全程盯办、机制督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三年位列全国优秀序列。持续开展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攻坚战,通过持续16个月的长程监测、执法监管和溯源整治,在主汛期受到台风等不利气候条件影响下,松花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仍达到77.9%,较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群众反响强烈的哈尔滨何家沟黑臭问题于9月21日起沿线水质全面达标。松花江干流国控断面全部为Ⅲ类,水质保持优等级。

空气质量持续提高,哈尔滨市空气质量改善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落实,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散煤治理稳步推进,完成削减替代130.28万吨,淘汰或升级改造各类燃煤锅炉303台。今年1-10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3.1%,优于全国平均值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优于全国平均值7微克/立方米。

打好碧水保卫战

林奇昌说,《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即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一是严格执行水生态环境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分析水质,通报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松花江“干流水”保持稳定;二是开展国控断面消劣行动,紧盯少陵河水质变化,持续推进安肇新河、肇兰新河治理,确保“劣质水”不反弹;三是督导不达标水体限期整治,治理“超标水”快改善;四是推进黑臭水体按期整改,严防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反弹,巩固“身边水”治理成效;五是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守护“水源水”水质安全。

2035年 美丽龙江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刘伟说,我省出台《美丽龙江建设地方实践行动方案》,坚持分区分类,科学有序开展美丽龙江建设地方实践,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龙江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今年5月,在第二届“伊春生态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由省生态环境厅发出倡议,大庆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北大荒农垦集团共同启动我省美丽龙江建设地方实践行动,建设“美丽龙江”先行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今年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鸡西市虎林市、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分别增至8个和4个。

哈尔滨实施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行动

林奇昌说,省生态环境厅将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标志性攻坚行动为主攻方向,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哈尔滨作为省会城市要落实空气质量改善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行动;绥化市要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污染企业达标要求,全面实施大气治理改造项目,有效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能力;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3个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要以周边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开展清洁能源改造,持续推进散煤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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