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食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
我省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出炉
生活报讯 (记者张立) 记者了解到,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日前出炉,地方性法规项目40件,年内提请审议项目6件;省政府规章项目4件。
按照立法计划,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食品安全条例草案,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慈善条例草案,预备制定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献血条例草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草案、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推进科技创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调查研究工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草案;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公路条例草案;开展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草案、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草案、电力条例草案、质量促进条例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草案、道路运输条例草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统计条例草案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文化强国战略,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草案、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草案调查研究工作。围绕推动绿色发展,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森林管理条例草案、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开展节约用水条例草案调查研究工作等。
列为年内提请审议项目的,要按时提报立法项目草案送审稿及相关材料,为审查、审议工作留足时间。列为预备项目的,要加大推进力度,按照立法程序抓紧开展各项立法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为健全完善相关领域立法打好基础。列为调研项目的,应当重点针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时机等方面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对于立法必要性不强或者立法时机不成熟的,在下一年度申报立项时予以调整。
在起草立法草案过程中,要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应当主动沟通、充分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涉及部门职责分工、行政许可、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征得机构编制、营商环境、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报送送审稿前,应当与省司法厅做好沟通,如实说明征求各方意见、开展论证评估、协调重大分歧以及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情况。未经沟通报送送审稿的,省司法厅可就是否启动审查工作向省政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