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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春艳:8年守护困境女孩 善款公示去向
来源:生活报   编辑:周迎华   2025-08-21 10:41:52

荣登龙江好人榜,建群点燃公益“星星之火”

高春艳组建爱心团队:8年守护困境女孩 善款公示点滴去向

实习生 丁思元 生活报记者 刘维娜 李丹

19日,养老院狭小的房间里,桌子上整齐地摆放着一排又一排的饺子,高春艳和她的团队正在为养老院的老人包饺子。57岁的高春艳是佳木斯市桦南县桦林阳光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发起人。自2016年服务队成立以来,在高春艳的召集下已汇聚了超过400名满怀热忱的社会爱心人士,他们始终积极投身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扶老、助残、救孤。九年间,服务队累计帮扶老人569名,为4名残疾人提供生活援助,救助孤寡老人10名,并为255户困境家庭送去温暖,捐赠衣物20000余件,筹集善款43万余元。近年来,高春艳先后获得“省林业女职工最美志愿者”“市级最美家庭”等荣誉称号,近日她荣登龙江好人榜,记者采访到了她。

从受助者到助人者

高春艳的公益初心,萌发在1968年。“当年父亲去世时我才15岁,哥哥19岁,小妹才9岁,母亲带着我们兄妹五人,全靠亲戚邻里救助才活下来。”高春艳在那个时候感受到了邻里乡亲的温暖,并暗下决心要回馈社会,回馈帮助过她的人,把这份温暖传递下去。

1978年,高春艳揣着仅有的积蓄做起了小生意,同时也开始尽自己的力量帮助一些困难家庭。“当时没有微信,我就用电台广播收集求助信息,通过银行卡把钱寄给这些困难的家庭。”高春艳就这样默默坚持了许多年。

2015年,高春艳做起了电商,她建了很多个客户群,没想到成了公益的“星星之火”。“群里都是街坊邻居,我说想帮人,大家立马响应。”就这样,2016年10月,桦林阳光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正式成立,从最初几个人凑钱帮人,到如今431人的团队,高春艳总说:“不是我带大家做,是大家推着我往前走。”

高春艳向记者坦言,“遇到困难的时候也有,受打击的时候也有。”高春艳向记者说道:“起初有人质疑我们帮扶的人家庭条件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差,认为我和他们家庭有其他的关系。”为了解决问题,高春艳定期走访,亲力亲为,并公开所有的记录,质疑声也随之慢慢消失。“还有就是碰见大病家庭,我们帮扶的这些资金,力量太渺小了,微乎其微。因为面对的都是几万、十几万,甚至上百万的治疗费,这时我就很上火了,我一走到那些家庭,看到孩子们生病,家长的眼神,我心都要碎了。虽然我们的力量很渺小,但是我还是愿意尽我们最大的能力去帮助他们。”

帮助困境家庭的女孩

在多年的志愿服务过程中,最让高春艳挂心的是小丽(化名)这个家庭。“当时,我们走进她家的时候,房子窗户没有玻璃,十月份风很大,屋里全是过堂风,家里也没有电褥子之类的保暖用品。我看见小孩没有穿衣服,光着身子在破棉被里面蜷缩着,她的爸爸出去打工,她的妈妈是精神障碍患者,根本没人管孩子。”陷入回忆的高春艳告诉记者,看到这个情况的时候,他们都感到阵阵心疼。

“等到开春的时候,我们就联合相关部门,把他们家房子翻新了,并把这个小丽抱了回来,这个小孩从此就住进了爱心志愿者东艳老师开的看护站里。”高春艳告诉记者,刚接到孩子的时候是4岁,因为常年没有人照顾,她不会自理,是东艳老师一口一口喂大的,“那孩子一直叫东艳老师妈妈,看见我们这些常去的陪伴她的志愿者也都很亲,直到今天我们已经照顾她8年了,我们每年还会给她一万多元的学费和生活费。”不仅如此,小丽的二姐有智力缺陷,高春艳经多方联系后将她送到了特殊教育学校,“我会定期去看望她,给她带去一些衣物和生活用品。”说到这里,高春艳伤感地表示,孩子们的父亲在今年春天的时候去世了。“这个情况,我们的帮助更加不能断,孩子现在在学校住宿,但是每周我们都把她接回来,让她感受到这些叔叔阿姨对她的爱。”

荣誉引航 初心为路

谈到高春艳所获的荣誉,她笑着说,“头三年给我荣誉我都不要,觉得做这事不是为了奖状,就是想单纯地帮助他人。后来我发现这些荣誉是一种宣传,这样能吸收更多的人加入我们的团队。”如今的桦林阳光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在高春艳的带领下公开公正,所有捐款账目在网络平台公示,“我们有电子章、手写账,每一分钱都花在明处。大到盖房的几万块,小到给孩子买铅笔的几块钱,都写得清清楚楚。”

对于未来,高春艳的规划简单又坚定:“一年年的捐款数额在增长,我们所做的事情也在被大家认可,被社会认可,这样便坚定了我们团队发展的信心。现在大家都积极参加活动,对于我来说真是特别感动。有了大家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我更加认为我不能后退,只要我还能走动,我就会一直坚持下去。”

作为公益带头人,高春艳用九年时间证明:一颗感恩的心,能聚起满天星光。那些她帮扶过的老人、孩子、困境家庭,正在这片黑土地上,把温暖写成新的故事。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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