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降价遭吐槽退货
莫让“挤公交心态” 给市场规律和契约精神“添堵”
生活报首席评论员 静伟
理不直,气也壮?
这是我在看到某知名企业大幅下调无人机等多款产品价格后,一些刚购机的消费者各种抱怨、要求退款退货的声音刷屏时的第一反应。因为我实在想不通,仅仅因为你先行购买了一款产品,就掌握了该款商品的定价权?商家就不能用比你购买时低的价格再销售?后来的消费者就不能“捡便宜”了?那你这可真是“买主”,先买为主,花钱是大爷,不仅可以做商家的主,还可以做其他消费者的主,真真岂有此理?
在我看来,这都不是道德绑架,而是利益绑架、舆论绑架了。这种心理和诉求,与其说是维权意识觉醒,不如说是一种消费领域的“挤公交心态”——自己刚上车就急着喊“别挤了”,自己买贵了就要求别人不能“捡便宜”。这样的利己逻辑,是建立在无视甚至损害商家和其他消费者权益基础之上的,本就站不住脚,何以说得出口?
你说自己刚买了几天,商家就降价这么多,感觉自己“被背刺”“纯纯大冤种”,可就像很多网友说的:“早买早享受,晚买享折扣”,这本身就是一种动态的公平。况且权益诉求应当对等,商家降价你觉得吃亏,那商家涨价时,你可曾想过要补差价?正所谓随行就市,此一时彼一时,我们对价格的诉求又岂能刻舟求剑?
商家根据市场供需、库存状况和营销策略调整价格,本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行为。节日打折、旺季促销,既是商家的经营常态,也应是消费者的基本常识。尤其是电子产品,你要指望着能像黄金一样保值,用郭德纲的话说:“那真是想瞎了心了。”
若既得利益者都抱持这种心态,最终只会让所有人受损。试想,今天你买了无人机就反对降价,明天他买了越野车也抵制促销,难道所有商品价格都只能维持高位?缺乏灵活价格机制的市场经济,也必将让商家陷入“有价无市”的僵局。因为你的“执念”,其他消费者和商家就只能硬挺?你花的这点儿钱,那可真是“货币杠杆”啊,你“杠”在那儿,商家、物价和其他消费者,就只能像根“杆儿”在那儿杵着。
有人说,像这种大幅降价应该提前通知,我觉得这种诉求既无法理依据,也缺乏可操作性。都说“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那么降价什么时候通知合适?什么时候都会有刚买的人觉得自己不合适,而且一旦通知,大家都持币观望,商家岂非只能“坐以待币”?
其实,我们本应为这种降价“窃喜”:从福特T型车通过流水线生产大幅降价,让汽车走入寻常百姓家,到如今电子产品的快速迭代降价,历史反复证明:唯有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调整,技术创新才能真正惠及大众。如果仅仅因为部分早期用户的不满而阻碍这一进程,受损的将是整个社会的福祉。你要知道,你不可能在所有的时间、所有的事情上,都是既得利益者。揭开无知之幕,方知普惠是福。
更何况,交易达成的那一刻,便是买卖双方对价格与价值的认可,只要是明码标价,商品无质量问题,商家无虚假宣传,“自愿购买”的契约就已生效,消费者再因后续降价“倒算商家”,既无法律依据,也违背了交易的公平原则和社会的契约精神。
当然,争议中也有值得商家反思的地方。线下购买渠道因缺乏线上“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灵活政策,让部分消费者在看到线上能退货后更觉失衡。线下虽能提供实物体验,商家也承担了店面、人力成本,但这种差异确实容易引发心理落差。商家不妨从维护客户体验出发,对特定时期内的线下购买者给予适当补偿,这既是体谅人情,也是智慧的商业策略。
我们常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商家不会做赔本的买卖,消费者也不想当冤大头。市场本质就是多方参与的动态博弈,但必须建立在规则基础上。只有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契约精神,买卖双方才能皆大欢喜、实现双赢。市场规律如潮汐涨落,契约精神则是定海神针,我们固然可以心存“吃亏和占便宜”的精明算计,但更需秉持理性与诚信的君子风范。《红楼梦》中迎春的算盘诗谜道:“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同”。你算盘珠子打得飞响,但如果只算让自己合适的账,恐怕别人也不会认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