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资金原拆原建 哈市南和街112-1号院开拆
居民明年上半年就能住好房啦

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文/摄) 7月18日9时,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和街112-1号院,伴随着作业声响,这片拥有近百年房龄的老旧住宅楼正式启动拆除。这是我省首个落地、居民全额自筹资金的危旧住房原拆原建试点项目,从今年2月配套政策出台到项目开工仅用时5个月,为老城危房就地更新、有机焕新探索出可复制的实践路径。
现场老住户见证拆除
道外区南和街112-1号院居民王女士脚部骨折尚未痊愈,当天特意拄着拐杖赶到拆除现场。望着住了几十年的老楼,她心绪万千:“我们院儿邻里感情一直深厚,相处了半辈子的老街坊还能比邻而居,这份邻里情能一直延续下去。”
记者了解到,本次拆除工期预计10天,拆除完成后即刻启动复建,预计2027年上半年居民即可回迁入住。老楼拆除后,将在原址新建四层成套住宅,补齐独立厨卫、集中供暖、燃气入户、排水管网更新等基础生活配套,还将增设便民电梯,全方位改善居住条件。
项目启动仪式上,代建单位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为两名居民代表、一名社区网格员颁发工程质量特邀监督员聘书与工作马甲,将民生工程的监督权限交到群众手中。受聘为群众监督员的居民侯凤君难掩激动:“我一定不负邻里托付,全程紧盯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做好居民、施工方与住建部门的沟通桥梁。”
新政重构改造逻辑
过去,危旧住房改造多走棚改征收路径,由政府主导拆迁、居民异地安置或领取货币补偿,既给财政带来负担,也难以满足居民“不离故土、不别邻里”的诉求。今年2月,《哈尔滨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正式印发,为破解这一困局给出了新方案。
哈尔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单海波表示,这份政策的核心突破,是把改造的主导权、决策权、出资权全部交还给居民;政府承担政策供给、流程规范、质量监管的职责。为最大限度减轻居民经济压力,政策明确免缴免收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房产交易契税等相关费用。“能减的减到位,能免的免到底,就是不能让群众因为钱的问题,倒在住上好房子的‘最后一公里’。”单海波说。
打通民意堵点 15户居民全同意
“原拆原建最难的不是拆,也不是建,而是让所有居民都同意。”道外区南马社区主任徐宁表示,哈尔滨市构建市级统筹、区级牵头、街道落实的三级工作体系,探索总结出“三步九法”群众工作法,逐户破解思想顾虑。
第一步算清“明白账”,工作人员逐户上门解读政策红利,把房屋现状、重建后居住条件、每户出资明细讲深讲透,同时设立街道、居民代表、银行三方共管资金账户,建设资金全程公开监管,打消群众对资金使用的担忧。
第二步摸清“家底账”,区分普通家庭、高龄老人、低保家庭分类施策,梳理多元化资金帮扶渠道,充分尊重每户的户型诉求,逐一建立居民台账。
第三步晒透“公开账”,改造方案、建设标准、资金概算全部公示,代建协议逐条讲解,充分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
徐宁介绍,该项目每户居民需自筹资金约10万元,对于一次性出资有困难的居民,可选择分期缴纳。历经两个月常态化走访沟通,项目涉及的15户居民全部签署委托代建协议,同意率达到100%。
按“好房子”标准建安居工程
记者从项目方了解到,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并未止步于单栋楼的推倒重建,而是采用“1点带4片”模式统筹片区一体化更新,改造范围涵盖D级危房原址重建、私有住宅翻新、区属国企闲置厂房改造以及城市闲置地块综合开发。项目以112-1号居民楼原拆原建为支点,整合周边闲置厂房、闲置空地、临街商业空间,利用边角地块补齐停车位、休闲空间等配套,破解单栋改造配套不足的短板,片区整体风貌也将与中华巴洛克历史街区有机融合。
“原有住宅采光差、隔音差,是居民反映最强烈的居住痛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更新设计研究院所长王凯介绍,项目方案全程吸纳居民诉求,高峰时段每日开展两至三次居民沟通会,新居严格按照国家“好房子”标准规划建设,在户型设计、建材选用、施工工艺上对标更高要求。此外,楼栋内还专门预留空间打造群众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片区服务功能。
负责施工的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项目经理薛智文告诉记者,拆除工程结束后将立即转入主体施工阶段,主体建设工期约三个月,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全部施工。
记者获悉,哈尔滨当前已落地16个原拆原建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