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禁播报业主欠费:法律同意了吗?
生活报评论员 孙秀峰
近日,广州花都区某小区物业将门禁系统与物业费缴纳情况捆绑。欠费业主刷卡进出时,系统便会大声播报欠费金额,让“回家”之路变得极为尴尬……
物业合理收费,本是无可厚非之事,业主欠费也确实构成违约。然而以技术手段制造“社死”场面,将小区出入口变为羞辱业主的通道,实则混淆了维权与侵权的边界,并将服务契约关系扭曲为对峙关系。甚至在镇政府提出整改要求后,物业公司仍表示“将继续执行”,颇有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执着。
业主拒缴物业费,现实之中多有发生。以该小区为例,业主反映的消防隐患、账目不清、服务缩水等问题,或许便是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但物业“游街示众”的方式,无异于“以错治错”,将普通的物业纠纷升级为情绪对立的公共事件,其手段已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纵观全国物业,“花式催缴”物业费并非个例。杭州某小区物业公然拉起横幅,写着“请小朋友问问家长,咱家缴物业费了吗?请不要对孩子说谎。”还有的小区用电子大屏幕、单元门口贴告示等方式,公开展示欠费名单……越来越多的物业公司热衷于制造“社死”场景,以实现催缴目的。这些激进的方式,看似刀锋凛冽,实则指向已偏,不但无法解决“收费难”,反而加剧了对立关系、破坏了社区生态。
业主和物业的权利义务,本应由合同、法律来界定。当出现纠纷时,可协商调解,也可诉诸公堂,但是决不能“私刑”处之。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方,更须明确法律底线、恪守权利边界。否则,业主如果拿起法律武器直面“门禁喇叭”之辱,恐怕物业很难全身而退。
解决当下的物业收费困境,于物业而言,应直面业主质疑、提升服务质量,重构双方信任;于业主而言,需理性维权,而非一“拒”了之;于社区治理而言,则应强化协调作用,完善业委会机制,为居民选择和监督物业提供制度保障。
“门禁游戏”或许能让欠费业主尴尬,却播不出社区应有的温暖与和谐。小区是安居乐业的家园,而非对立博弈的场所。只有当物业和业主供需双方都回归契约本质、尊重契约权责,我们才能走出“以错治错”的困境,构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生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