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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在哈的社会人员高中教师资格认定26日开始网报
来源:   编辑:牛婷婷   2022-09-23 09:46:46

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哈市2022年秋季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将启动。申请人可于9月26日至10月1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认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选择“哈尔滨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认定范围:

户籍在哈尔滨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具有哈尔滨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驻哈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在哈尔滨就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区教育局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余认定条件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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