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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明年
来源:   编辑:周迎华   2022-12-29 16:18:29


生活报讯 (记者王秋实) 28日,生活报记者从省医保部门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

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财政补助,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2月2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起90天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2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困难群体(含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下同)参保缴费,享受资助参保,财政补助、待遇享受期参照城乡居民执行。

《通知》还规定,2023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困难群体参保缴费,享受财政补助和资助参保,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7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财政补助由身份认定地财政承担。在异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困难群体,由身份认定地给予财政补助和资助参保,补助(资助)标准按照身份认定地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汇总全省困难群众异地参保情况,并统筹协调有关市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补助(资助)资金转移划拨至参保地或困难群体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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