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首席帮办记者李丹) 近日,市民李女士给帮办打来电话:“我怀孕5个月了,公公要赠与未出生的宝宝10万元成长金,并且指定是给孩子上学的钱,我想咨询,胎儿能接受赠与吗?”
黑龙江同长律师事务所徐凌:从法律上对胎儿利益的保护,民法典中进行了明确规定。汲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即使在孕育中,胎儿也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作为继承人和受赠人,不因胎儿的身份受到影响。胎儿因尚未出生,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继承或接受赠与。同时建议结合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