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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实施六周年龙江慈善余10万人次受益
来源:   编辑:周迎华   2022-09-02 15:36:04


生活报讯 (记者李丹文/摄) 2022年9月1日是《慈善法》颁布实施六周年,我们也即将迎来第七个“中华慈善日”(9月5日)。作为全省唯一一家5A级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黑龙江省慈善总会始终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初心使命和“慈心为人,善举济世”的工作方针,踔厉奋发,砥砺前行。黑龙江省慈善总会以倡导的“传播慈善文化、发扬慈善精神、弘扬传统美德”及“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为工作指导,努力构建党建引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慈善格局。

2016年8月,黑龙江省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召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华慈善总会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在会长刘东辉同志的带领下,省慈善总会全面落实《慈善法》等法律法规,以“高举旗帜、打造品牌、搭建平台、汇聚力量”为工作理念,广泛动员各界力量,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大力提升服务效能,在抗疫、救灾、扶贫、助孤、助学等方面实施了400余个项目,接收捐赠款物总额突破10.24亿元,款物支出10.2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0余万人次,在龙江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搭建捐赠平台 助力抗击疫情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省慈善总会加强抗疫款物管理,确保捐赠规范有序。成立抗击疫情应急小组,出台《黑龙江省慈善总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助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发挥慈善基金作用,成立“应急救助基金”;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开展“一线医护人员温暖包发放”“支援哈尔滨、牡丹江、绥化、黑河等地疫情防控”以及“援助湖北”“援长助吉”等抗疫和应急救助工作,接收捐赠资金1392万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1064万元;开展社区灾后重建类服务项目,打造慈善抗疫品牌。为省内急需抗疫物资的单位搭建海外款物募捐渠道,接收并发放海外捐赠物资41万件。协助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为全省民政福利机构接收、发放共计五批物资,达110余万件。加强对地市慈善会的工作指导,规范捐赠操作流程,组织引导慈善组织和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疫情防控捐赠工作。

推动脱贫攻坚 聚焦乡村振兴

6年来,黑龙江省慈善总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的民政重点工作,扎实推动慈善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省慈善总会与黑龙江省医学发展基金会、哈药公益基金会、黑龙江省仁芯骨健康医疗救助基金会、黑龙江省抗癌救助基金会等,共同推进“送医到家”“乡村振兴健康公益行”等困难群体医疗救治项目;与省工商联合作推进“百企帮百村联万户”项目,与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教育厅等单位签订捐赠协议,实施就业培训、扶贫产业、光伏电站建设等对点帮扶工作;联合爱心企业捐资开展“照亮回家路”“村屯扶助”温暖扶贫大行动,为桦川县丰年村、明水县对面城村、香坊区民强村等地改造完善居民生活环境设施,建设美丽乡村。

发挥媒体优势 注重联动效应

6年来,省慈善总会与省内各媒体积极合作,搭建慈善宣传平台,推出冠名基金,将慈善“触角”延伸至全省各地。与《生活报》联合开设慈善社工专版,累计刊发二百四十余期;与省广播电视台联合成立爱心基金,举办公益晚会,筹集善款救助困难人群;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持续推送各类慈善信息,号召各地市慈善会利用自有平台集中宣传报道,系统展现慈善组织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助力精准扶贫、服务改善民生方面取得的新成果。

打造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通过总会与地市民政局、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社工、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形成多元化格局,为今后我省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探索新的联动机制;打破以往传统的慈善募集模式,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有助于深度整合社会资源;注重“社工+慈善”的联动效应,更大程度上培育社会组织和人才队伍,让社会力量作为主体,参与慈善品牌的设计和项目实施,为我省慈善和社工事业发展积蓄能量。

聚合慈善力量 暖心项目倍增

6年来,省慈善总会努力拓宽工作路径,积极聚合慈善力量。链接中国银行、公益宝等省内外资金和技术资源,着力搭建全省慈善信息平台,拓展龙江慈善资源渠道。搭建志愿服务平台,拓展志愿服务的领域和范围,打造了“雷锋车队”等一批优秀的志愿者队伍,提升省内志愿服务活动的活跃度、参与人数和社会影响力。重点关注失独老人、空巢老人、抗联老战士等老年特殊群体,与媒体、高校和各类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爱心义诊、公益演出、音乐会、传统文化课堂等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让老人不再孤单,感受社会关怀。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和慈善行业联动效应,与省内多家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品牌救助项目,为贫困患者提供医疗救助。联合社会力量和爱心企业开展“金色暖阳”“爱心送考”“爱心饭卡”“爱心车票”“暖阳计划”“金秋助学”“苔花行动”等慈善项目。在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的共同努力下,一个“依法行善,以法促善,依法兴善”的龙江慈善大环境已经形成。

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渠道,在改善财富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建设“六个龙江”的新征程中,慈善事业将肩负着更加光荣而重大的使命。

未来,黑龙江省慈善总会将继续坚持以《慈善法》为准绳,联合慈善组织形成合力,强强联手,资源共享,项目共建,保持永不懈怠的慈善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开创慈善事业的新作为、新篇章,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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