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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宅物业管理新规全面实施,全省住宅物业服务覆盖率达86.6%
来源:   编辑:牛婷婷   2021-11-04 10:35:37

生活报3日讯 (记者张立) 3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省住建厅多措并举抓落实,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全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86.6%,同比提高10%。

据悉,结合《条例》的落实,省住建厅编印了《〈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释义》,制定了《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黑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我省住宅物业行业法规体系构架基本建成。

同时,物业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将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模式确定作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前提条件,推动改造后老旧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有效保障改造成果,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品质。截至目前,全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86.6%,较上年度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

针对业主委员会组建难等问题,出台了《黑龙江省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指导各地加快推动业主自治组织建设,提升小区业主自治能力和监管水平。截至目前,全省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组织成立率24.1%,较上年度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

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活动,截至目前,全省12150个实施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已落实公开要求的9450个,解决群众诉求2951件,处罚物业企业58家,曝光案例6个。

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公布各地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专项整治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受理解决物业信访问题324件,办结率100%。

开展“美好家园”创建活动,确定哈尔滨市“城市之星”和“欧洲新城”两个小区为我省第一批“美好家园”小区,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让群众更满意、小区更宜居、生活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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