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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公布后 分三次在网上填报志愿
来源:生活报   编辑:周迎华   2023-04-11 17:18:56

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生活报记者从我省教育厅获悉,10日,《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汉语;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6月9日9:00至11:30朝鲜语文/蒙古语文。

我省高考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外语试卷仍分为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听力分值为30分,笔试分值为120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120分)×1.25 后的成绩作为考生高考外语成绩(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我省高考外语科目进行听力测试。听力测试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实施。

报考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

报考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类术科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

报考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课考试试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印制,省招考院组织考试实施。

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 分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

我省2023年高考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为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省招考院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两个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号和志愿顺序),供高校确定调档比例参考。招生高校在省招考院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正式投档比例意见,并上传至信息交互平台。如果高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调整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则按高校原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

对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普通本科第一、二批次B段,省招考院在其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再按调档比例补足缺额。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

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A段、B段、本科批次B段和高职(专科)批次B段,省招考院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全部投档到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对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完成。

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网上公开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网上公开征集志愿,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原报志愿无效。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可兼报艺术类体育类

《规定》要求,文史类与理工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不可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我省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凡参加少年班考试的考生以及被高校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填报高考志愿。

文史类与理工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不可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

批次所设志愿投档结束后,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并公开征集志愿。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发布

2023年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如下: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户籍在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且学籍在自治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各项照顾政策分数不累加,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确定其中一项。

香港13所、澳门6所高校在我省单招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和澳门高校。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须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和录取,调档比例由高校与省招考院协商确定。

报考香港13所单招高校(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东华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的考生在高校规定时间内直接在高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省招考院在6月25日左右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高校在7月7日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高校有关要求完成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至省招考院。凡被香港13所单招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录取。

报考澳门6所单招高校(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的考生,在高校规定时间内,在高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文史类理工类分5个录取批次

我省2023年高考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分5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艺术类分3个录取批次,体育类分2个录取批次。

文史类和理工类分5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2.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

3.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

4.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不含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5.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艺术类分3个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2.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体育类分2个录取批次

1.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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