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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五一”起投放4万辆共享单车
来源:生活报   编辑:周迎华   2023-04-11 17: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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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文/摄) 10日,哈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哈尔滨市共享单车投放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据悉,今年“五一”至10月末,哈市计划投放共享单车4万辆,其中自行车2万辆、共享电单车2万辆。

《公告》明确,本次投放范围为哈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和松北区建成区。根据哈市城市交通路网结构、人口出行习惯、公共空间实际承载能力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核定本年度投放共享单车4万辆(含共享自行车2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2万辆),未来总量设置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各阶段考核评价情况,实施动态调节。结合哈市情实际和季节特点,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投放期,并在投放期内完成车辆回收存储,其他时间共享单车不准投放。

《公告》明确,申请在哈从事共享单车运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运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具备3A企业信用评级认证的信用资质;运营企业具备一次性在哈尔滨市区投放车辆能力(现场核验车辆,按照投放配额数量,具备立即投放条件),并保障项目的安全性、持续性、迭代性发展,符合哈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运营企业须建立运营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将运营企业基本信息,车辆电子编码、编号、位置及运维管理人员等信息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可与哈市、区两级行业监管部门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保证车辆分布、轨迹等完整的动态信息实时更新;运营企业投放共享单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3C技术认证要求,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电助动功能和脚踏骑行能力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并随车配备智能安全头盔,以技术控制手段保证头盔佩戴后方可骑行;车辆设计上必须只能满足单人骑行等。

《公告》指出,开展共享单车租赁服务企业,如出现以下情形,实行一票否决,责令退出哈尔滨市场,具体为:运营企业违反公开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运营企业采取套牌或超量投放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因管理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不按规定将数据接入监管平台,或存在数据造假;非不可抗力因素,拒不执行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应急指令;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维能力不足,导致大量共享单车被依法扣押,总数量超过本企业配额20%的。

此外,哈市将制定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实施“奖优罚劣”考评机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运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退出哈尔滨市场,企业原有车辆配额,平均分配其他运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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